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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提交六份提案:建议实施一组措施加速恢复生猪产能

2020/5/21 1:14:38发布151次查看
5月19日消息,金融界网站从新希望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今年向两会提交六份提案,分别涉及双疫情影响下加速恢复生猪产能、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做好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解决农村耕地抛荒、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后疫情时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等话题。
关于双疫情影响下加速恢复生猪产能,实施综合性提振复产措施的提案
受非洲猪瘟的影响,2019年我国生猪存栏同比下跌27.5%。今年以来全球爆发的新冠疫情叠加非瘟疫情的常态化,进一步影响了全球的生猪产业,生猪供给可能较长时间处于偏紧状态,猪价处于持续高位的时间比以往的各轮周期要长。为应对此种情况,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以扶持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专门指出“要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但重振生猪产业,涉及养殖用地、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基层动物防疫、科技研发、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促进在双疫情压力下加速恢复产能,我建议实施一组综合性的提振复产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国家层面设立生猪产业发展母基金或发行特殊国债。非瘟加速中国养猪业转型升级,规模化养殖成为主流,金融支持也应改变过去小额补贴到户的方式,应时代变化而变。建议通过在国家层面设立生猪产业发展母基金,并投资于专项子基金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产业发展的效果。基金重点支持因非瘟引发的生猪养殖行业整合和保供任务中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化、现代化、环保型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以及以生猪养殖为核心,涵盖饲料、屠宰、中央厨房、食品深加工等环节在内的产业链建设。近期中央提出将“发行特别国债”,用于防疫抗疫等用途,也建议考虑划出一定额度,专门用于重点支持规模化养殖项目,以克服双疫情下的复产不利因素,促进生猪产业投资与产能加速恢复。
(二)支持养猪用地“聚零为整”,适当推广聚落化养殖模式。 双疫情威胁之下,“聚落化养殖模式”凸显防疫情、讲环保、控成本等多方优势,建议在合适的地区进一步推广这一模式,推动国家生猪产业的整体转型升级。合理的单体聚落需600亩以上的土地,地块分散也不利于生物安全防控,增加了转运、洗消成本。建议政府加大“聚零为整”力度,协助企业将零星地块整合成大型猪场用地,土地调规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变通灵活处理,以加快规模猪场的建设速度。
(三)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养猪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创新性的育种、养殖、疫病防控技术能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疫情防控水平。企业在生产的第一线,具备科技研发的动力、条件,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国家加大资金支持与政策引导,继续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加快养猪产业内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同时鼓励职业院校增设校企合作的专项教学计划,完善专业人员在职进修、专升本等学历体系,为智慧养殖培养更多的急需高端技术人才。
(四)加强跨区域协调,适应产能恢复期的跨区域生产布局需要。当前生猪产业仍处于产能恢复期,不同区域、省份之间产能布局存在差异,单一区域与省份内种猪产能与仔猪供给,尚不能实现自我平衡。大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需要跨区域、跨省份调配种猪与仔猪,实现全国生产布局。建议在当前的产能恢复期,国家在严格落实非瘟防控的前提下,创新政策安排,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内部和企业之间跨省、跨区域调配种猪、仔猪,优化全国生猪生产秩序。
关于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电商和移动应用的发展和普及,收集、共享、开发和应用数据已经成为新的智能时代的主要特征,国内的大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但目前主要的发展领域还局限在互联网和企业应用领域,在政府公共数据的应用方面明显滞后,这部分数据的开放程度、开放范围和边界以及安全管控等政策尚未完全清晰,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政府公共数据的孤岛状态。另一方面,我国正在大力部署智慧城市的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大数据的信息系统是关键,而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如果这部分数据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即使我们构建的应用系统再多、投入再大,也不能完全发挥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应用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就成为重中之重。为此,我建议:
1、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立法是关键。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因此急需通过完善立法推动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实现产业化应用。
一是在立法原则上,在保障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应最大限度满足产业化应用为原则。
二是在需要规范的范围方面,鉴于政府公共信息的开放与应用将贯穿于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发展、运行、治理的全过程,建议立法多维度、多视角全盘覆盖考虑,全面规范政府公共信息存储、共享、保护、开放、应用等全过程行为。
三是在立法的层级上,国务院已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了政务信息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共享,但并未规定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及应用。成都市和南昌市等个别地方政府虽然制定了“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相关管理规定,但因立法层级较低,且局限于个别城市,其开放程度和实际应用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政府公共信息的开放涉及到各级人民政府的多个政府部门,故建议提高立法层级,为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首先,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明确各地方政府数据共享的技术对接口径。通过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整合各种数据来源的政府公共数据。其次,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议尽快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行为,推动政府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
3、加强政府公共数据应用的监督管理。政府公共数据中不乏大量敏感数据,一旦泄漏将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数据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开放政府公共数据的同时,建议对应用主体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只向能够满足数据安全要求的个人和组织开放数据,并严格追踪数据的应用过程,严厉处罚违规行为。
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建立城乡一体扶贫保障新体制的建议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国即将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但2020年之后,国内仍将产生新增贫困人口,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首先,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进城务工农民的失业概率会大幅提高,城镇低劳动技能群体也会受到很大冲击。其次,过去集中连片、以农村为主的贫困地域特征将改变,贫困人口将分散在城乡各处,因病、因灾、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青壮年及其家庭,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将成为主要帮扶对象。因此,针对性的扶贫减贫仍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总结前期脱贫攻坚战的成功经验,转变精准方向、制定新的贫困人口判定标准,增加精准措施、搭建新的应急救济、长效帮扶、社会管理体系。为此,我建议:
1、适应新形势,制定新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体系。
因突发灾害、重大疾病、鳏寡孤独等因素,新增贫困人口、家庭将持续存在。与以前制定绝对贫困线、把线下人口作为扶贫对象的方法不同,要制定新的贫困户判定标准、构建城乡一体、精准识别的新体制。针对贫困人口城乡并存的新情况,“十四五”期间要以城乡收入的变动情况,按人口比例划定百分比、等级,制定不同标准,对应惠及不同群体。
2、建立新的城乡一体扶贫保障体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在财政上加强投入,持续提高“三区三州”区域的教育和医疗水平,让相对贫困群体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获得应有的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特别要加强儿童学前教育、儿童营养餐、远程教育软硬件设施等基础保障,扩大新农合重大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普及远程医疗诊断基础设施,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商业保险+社会公益救助”多级保障体系,降低求医成本和医疗费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3、加深夯实农业产业基础,加快农村金融普惠转型。建议继续大力发展高效环保、规模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产品价值链。在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让攻坚战中培育的产业项目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存在由政府、龙头企业主导的“消费扶贫”,虽然可实现短期成效,但要坚持引导产业项目真正对接市场,提升技术水平,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独立行走”。全国1000万人的易地搬迁完成后,也要强化“扶后管理”,通过延续产业扶持和技能培训,帮助搬迁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加快数字金融在农村的运用。
4、加强普及劳动技能培训,建立欠发达地区就业双向补贴机制。一是引入产业工人的“学徒制”培养方式,构建“地方财政补贴+校企联合培养+龙头企业安置”相结合的对口就业模式,让返乡失业青年尽快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建立返乡就业双向补贴机制。国家曾针对担任“村官”一定年限的应届大学生给予考研考公加分的鼓励政策,未来也可以针对扎根欠发达地区、投身扶贫事业的城市户籍大学生给予一定年限的就业补贴。三是由于涉农企业大多利润率较低,难以承载大学生对薪酬福利的高要求,建议对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涉农、扶贫项目实施相应的财税减免或补贴政策,缓解就业压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积蓄人才动力。
关于解决农村耕地抛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提案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实施,给农村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文明进步。但在全国耕地并不富余的情况下,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仍然不高,农村耕地拋荒现象依然严重。究其原因:一是外出误工人员增多,农村劳动力匮乏;二是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经济效益低;三是种植水平低规模小,人均效益率不高;四是农业生产技术低下,产业结构调整慢;五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害能力不强。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此,我建议:
1、开展拋荒耕地大普查,下决心治理抛荒问题。建议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耕地抛荒大普查,建立农村抛荒耕地台帐,精准掌握乡村耕地抛荒情况,充分发挥村、组两级基层调控作用,将抛荒耕地及时发包给劳动力富余的农户。
2、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化经营。各级党委、政府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耕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在耕地流转过程中的引导和监管作用,积极化解耕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对于常年抛荒的耕地,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地,集体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对因外出务工、无劳动力耕种而抛荒的耕地,可由村组代耕或请他人代耕,或组织大户进行承包,或动员农户将经营权转让。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承包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种养加”产业化布局。要走出农业不赚钱的困境,关键是种、养、加的布局问题,建议要有一盘棋的用地规划、要有科学的空间布局。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大力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既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又要调整农村种养加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互补机制,使农民享受产业链带來的红利,能够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有效避免和减少市场风险,从而有效保证农民收入的增加,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4、强化农业的市场导向,提高农产品效益。要减少土地抛荒,必须解决农产品价格低的问题。建议各涉农部门要积极帮助农民把准市场导向,降低种植风险。大力推广优质品种,实行区域化生产,提高粮食及经济作物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引导农产品走精深加工的路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鼓励创优质、树品牌、拓市场,不断提高农业经济的比较效益。
关于切实落实民企新28条,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
地方政府拖欠民企账款的现象长期以来都存在,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长期被拖欠的应收款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很多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2019年,中央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为建立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
一、从预防角度,规范项目审批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建议地方政府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法》,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提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最低比例要求,严防发生新的拖欠。对于涉及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务的项目,采用专项债券等融资方式,落实项目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查处无预算上项目、未批先建、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违规行为。
二、建立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议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等行为,列入地方政府的信用指标中,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的重要考核指标。同时,对于信用较低的地方政府,限制其开展项目权限。强化抽查督促和专项审计,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公布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建议加强对企业投诉问题核实督办的力度。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清欠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限期核实,并尽快推动解决。对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举报的案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限期解决和反馈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关于后疫情时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提案
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及日益凸显的人口老龄化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新冠疫情对全国的医疗及公共卫生体系提出了极大挑战,疫情之后的查漏补缺和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势必使非公立医疗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一直以来,民营资本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引导下,逐渐成为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2019年国家10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2条扶持政策,对促进社会办医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何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医主体多元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但社会办医小、散、弱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后,让本就脆弱的社会办医雪上加霜,在经营、发展过程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经营成本高。公立医院在土地、房屋、设备、人员、待遇等方面享有政府财政补贴,而社会办医则需要自负成本。目前社会办医参照公立医院标准收费,甚至部分项目收费更低,但公立医院由政府兜底,无需纳税,而社会办医不仅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物流采购更要缴纳增值税。二是人才引进和晋升难。多数社会办医历史较短,沉淀下来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较少。高精尖人才主要集中在大型公立医院,由于机制原因很难自由流动,缺乏高精尖人才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办医的主要瓶颈。并且医生职称晋升名额有限,竞争激烈,政府有关部门在晋级评审中常常偏向照顾公立医院,导致社会办医医务人员职称晋级难的问题日益突显。三是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不够重视。各地都在做“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普遍存在“重公立、轻社会办医”的现象,社会办医成长空间被严重忽视和挤占。在全国的新基建项目中,据有关部门统计,将有3000亿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建设。针对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社会办医是医疗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给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土地、房屋、设备等方面和公立医院同等的优惠政策和投资补贴。在准入门槛上,如学科准入、医疗技术准入、大型设备准入、科研基金申请、医师规范化培训、医保审批等医疗政策上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医院税收上,建议对社会办医一定程度上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对社会办医承担的政府公益性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收减免。在医联体建设上,建议将社会办医平等纳入医联体成员,在病员转送、技术支持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
二、加大人才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消除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课题申报等政策壁垒。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兼顾医师第一执业点与其他执业点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医务人员在公立和社会办医之间的顺畅流动。对达到一定标准、规模的社会办医重点学科、特殊人才给予奖励和支持。
三、尽快出台社会办医建设标准。大力扶持一批规模大、服务好、品牌响的高品质连锁专科医院跨越发展;支持社会办医开办互联网医院,让网上问诊、慢病管理、网上医疗、远程会诊更多更快地惠及患者;支持社会办医成为大学附属医院,与大学医学院紧密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和高端人才培养。
四、科学规划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合理规划公立医院发展规模,明确社会办医比例,积极为社会办医留出合理发展空间,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协作发展。
来源: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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