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2、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情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